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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一年走私三次将被追究刑责

发布日期:2018-03-19 作者:金羊网记者宋王群,通讯员朱标、张斌 点击:

19日,记者从深圳海关隶属沙头角海关获悉,该关连续查获两宗走私案件,经查两名当事人均为一年内第三次走私违规,涉嫌触犯刑法。

3月15日晚6时许,沙头角口岸旅检入境大厅,两名海关关员正盯着X光机图像屏幕,发现前后过机的行李物品的X光机图像十分相似,这引起了关员的注意。经初步检查,发现上述行李物品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甚至是装物品的包装袋都一样,且分属于两名男性旅客,而这两名男子又都声称不认识对方,且对自己所携带的物品的来源、用途支支吾吾、含糊不清。        

经过海关关员进一步询问,两名当事男子交代,两人并不认识,都是为了赚取100余元 “带工费”而铤而走险帮人带货入境。经海关关员查询相关记录,两人均在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了二次行政处罚,现已涉嫌触犯刑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沙头角海关提示广大进出境旅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本文网址:http://www.kj-gz.com/news/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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