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疆海事局、东疆海关执法人员对已经集港到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的出口集装箱开展联合查验,在一箱申报为电动自行车的集装箱内发现了电池容量为374.4Wh的锂离子电池,成功查处了一起出口危险品瞒报案件,这是双方首次针对出口货物开展的一次联合查验,为相对人节省了4-5个工作日的时间成本,也避免了同一票货物被口岸部门多次查验的情况。
据了解,东疆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审核舱单信息时,发现了两票海运出口集装箱中装载货物品名为“电动自行车”的申报单,并将这一信息及时通报给东疆海关,海关随即对两票货物下达了布控指令。随后,海事和海关的执法人员对两票货物进行了联合查验,发现了其中含有锂离子电池。但该票货物未向海事部门办理相关危险货物申报手续。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关于锂离子电池的有关规定,超过100Wh即属于9类危险货物。目前,正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立案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