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深圳海关所属惠州海关首次在跨境电商渠道查获侵权商品
12月15日,经相关商标权利人确认,深圳海关所属惠州海关此前在跨境电商渠道查获的一批电子产品侵犯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专用权,涉及品牌“APPLE””JBL”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日前,惠州海关对一批出口手表配件、电脑配件、包装盒等货物开展查验时,发现实际出口货物有“APPLE””JBL”“JABRA”标识的耳机260副,以及GIONEE”“OPPO”“VIVO”等品牌标识的手机76台。查验发现,部分商品外包装印刷粗糙,产地标识为越南。海关关员判断该批货物存在较大侵权风险,决定采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后经相关商标权利人确认,该批货物属于侵权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