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壶”酒
发布日期:2020-10-17
作者: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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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查获一宗旅客用改装保温壶及水壶走私红酒进境案。
当天14时许,身穿绿色T恤、身背黑色背包的中国籍男子张某提着一个灰色手提袋,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海关“无申报通道”入境,未按规定接受行李物品过机检查。现场关员发现张某神色有异,遂将其截查。经查验,关员发现张某携带的手提袋内放置有2个不起眼的保温壶和水壶,底部都已被锯掉,壶身内分别套着1瓶红酒,共计2瓶。目前,张某因走私已被海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海关提醒: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对以人身藏匿、物品夹藏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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